來源:壹財信
作者:陳思言
2020年7月14日,曾在新三板掛牌的浙江匯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匯隆新材")擬深交所創業板IPO獲受理,8月10日進入問詢階段。
《壹財信》發現,報告期內匯隆新材銷售費用率、管理費用率均高于同行水平;對前五大供應商采購金額占比均超七成;一創始股東悄然退出,演變為家族企業;更值得關注的是,招股書與年報的財務數據存在多處打架的現象。
銷售費用高、依賴供應商
匯隆新材自設立以來,始終專注于差別化有色滌綸長絲領域,是國內較早實現規模化生產差別化有色滌綸長絲的企業之一。
據招股書,報告期2017年至2019年,匯隆新材分別實現營業收入45,637.66萬元、59,107.33萬元、65,592.94萬元,同期凈利潤分別為2,941.64萬元、3,712.26萬元、5,476.72萬元。
但報告期內,匯隆新材的銷售費用率、管理費用率均高于同行平均水平。
招股書披露,匯隆新材報告期內銷售費用率分別為1.93%、1.93%、2.48%,而同行可比上市公司平均值分別為1.14%、1.05%、1.09%。同期,匯隆新材管理費用率分別為1.90%、1.55%、2.10%,而同行可比上市公司均值分別為1.68%、1.60%、1.65%。
值得一提的是,匯隆新材的存貨周轉率雖逐年上升但仍低于同行可比上市公司均值,報告期內,匯隆新材的存貨周轉率為5.23、6.43、6.61,但同行可比上市公司均值高達12.67、11.22、10.25。
報告期內,匯隆新材還存在依賴供應商的問題。
2017年至2019年,匯隆新材向前五名供應商采購的主要貨物為原材料聚酯切片,采購占比分別為70.32%、75.08%、69.82%。而同行可比上市公司桐昆股份、恒力石化、新鳳鳴等,其向前五名供應商的采購占比平均數要低于匯隆新材,分別為56.07%、52.27%、54.16%。
一創始人退出、成家族企業
招股書顯示,匯隆新材的前身浙江匯隆化纖有限公司(下稱"匯隆有限"),由自然人沈順華、吳順根于2004年6月共同出資組建,設立時公司注冊資本280萬元。沈順華以貨幣出資168萬元,吳順根以貨幣出資112萬元,持股比例分別為60%、40%。
2004年6月12日,湖州德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出具《驗資報告》(湖德會驗(2004)081號),確認截至2004年6月12日,公司收到全體股東繳納的注冊資本合計280萬元。
而到了2014年,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時出資人卻發生了變化。股東變為沈順華、朱子香、德清匯隆投資管理合伙企業(有限合伙)(下稱:"匯隆投資"),沈順華、朱子香、匯隆投資分別持股5,255.28萬股、583.92萬股、648.80萬股,占比分別為81%、9%、10%,原創始人之一吳順根已不在股東行列。至于吳順根何時退出以及退出的具體交易價格,招股書中并未披露,《壹財信》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官網上也并未查詢到相關信息,天眼查顯示退出時間為2007年9月12日。
(截圖來自天眼查)
截至2020年6月30日,匯隆新材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為沈順華、朱國英夫婦。沈順華、朱國英夫婦直接持有公司4,525.38萬股,并通過其控制的華英匯、匯隆投資間接控制公司1,962.62萬股股權,合計控制公司6,488.00萬股股權,控股權比例高達79.22%。
招股書與年報數據打架
招股書中,匯隆新材表示本次申報文件與新三板掛牌期間信息披露差異主要是股東持股比例、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監高及核心技術人員、關聯方及關聯交易、關鍵管理人員薪酬方面的差異,但是《壹財信》梳理后,還發現招股書與年報在財務數據方面的不一致。
招股書披露,報告期內匯隆新材會計差錯更正科目主要為2017年財報資產總計、負債合計、所有者權益、營業收入、營業成本、期間費用、凈利潤七個科目。而《壹財信》通過梳理招股書與2017年新三板年報發現除這幾個科目外,存在出入的科目還有經營性活動產生的現金流凈額、存貨、在建工程等。
招股書顯示,2017年經營性活動產生的現金流凈額38,165,698.10元,而新三板年報數據為33,139,143.03元,兩者相差5,026,555.07元;招股書披露的存貨為75,595,339.65元,新三板年報為74,536,874.32元,兩者相差1,058,465.33元;在建工程招股書的數據為16,674,406.24元,新三板年報顯示為17,191,505.24元,兩數據相差517,099.00元。
經過會計差錯更正后仍有會計科目存在出入,不得不令人懷疑其會計基礎工作的薄弱。此外值得一提的,還有匯隆新材的供應商與客戶的購銷數據在招股書與新三板年報這兩份文件也存在較大的出入。
在客戶銷售數據方面兩份文件也出現了不一致,招股書顯示2017年匯隆新材對第二大客戶諸暨市葆元實業有限公司(下稱"葆元實業")銷售金額為848.37萬元,對第三大客戶杭州眾逸布業有限公司(下稱"眾逸布業")銷售金額為616.83萬元。而新三板2017年年報顯示匯隆新材向葆元實業銷售金額為852.63萬元,向眾逸布業銷售金額為618.22萬元。
其次,主要供應商采購數據也出現不一致。招股書顯示,江蘇恒力化纖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恒力化纖")與江蘇恒科新材料有限公司合計為第一大供應商(同一控制的企業合并計算),匯隆新材向其采購合計7,108.53萬元,采購占比為23.76%,其中對恒力化纖采購的金額為6,173.47萬元,采購占比為20.63%。而2017年新三板年報則顯示第一大供應商僅有恒力化纖一家公司,匯隆新材向其采購金額為6,409.19萬元,采購占比為20.32%。
招股書還顯示,2017年國投國際貿易(北京)有限公司(下稱"國投國際")、浙江古纖道綠色纖維有限公司(下稱"綠色纖維")分別是2017年匯隆新材的第二、四供應商,匯隆新材向其分別采購4,778.43萬元、3,168.47萬元,采購占比分別為15.97%、10.59%。而2017年新三板年報則顯示向國投國際采購金額為5,113.81萬元、采購占比為16.21%,向綠色纖維采購金額為3,783.45萬元、采購占比為11.99%。
招股書披露,浙江恒逸聚合物有限公司、浙江恒逸石化銷售有限公司合計為第五大供應商(同一控制的企業合并計算),匯隆新材對其采購金額為2,642.33萬元,占比為8.83%,而2017年年報則顯示第五大供應商為浙江物產化工集團有限公司,匯隆新材對其采購金額為1,818.07萬元,采購占比為5.76%。
值得一提的是,匯隆新材招股書與新三板年報的券商和審計機構均沒有更換,都為浙商證券和立信會計師事務所,但不知為何會出現如此多的數據差異現象,令人懷疑其信息披露的真實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