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康美(600518)虛假陳訴的民事索賠案件迎來新進展。3月26日,中證中小投資者服務中心有限責任公司(投服中心)通過官方微信公眾號發布接受康美藥業虛假陳述民事賠償案投資者委托的說明,正式公開接受50名投資者委托,就ST康美虛假陳述要求民事賠償,索賠對象主要為康美藥業以及馬興田、許冬瑾等相關股東及責任人。
3月26日晚間,ST康美公告,收到中證中小投資者服務中心《關于發布接受康美藥業虛假陳述民事賠償案投資者委托說明的通知》,公司將積極應訴,做好與廣州中院、投服中心及投資者的溝通工作,妥善安排訴訟相關事務。
投服中心如在法定期限內接受50名適格投資者委托,將向廣州中院申請參加普通代表人訴訟,并申請轉換為特別代表人訴訟。
集體訴訟指特別代表人訴訟,而普通代表人訴訟是進入集體訴訟的第一步。這意味著,A股市場首例特別代表人訴訟(集體訴訟)將落地。
就在3月26日,廣州中院發布普通代表人訴訟權利登記公告,明確權利人范圍及登記期間,即2017年4月20日(含)起至2018年10月15日(含)期間以公開競價方式買入、2018年10月15日閉市后仍持有康美藥業股票,且與本案具有相同訴訟請求的投資者,可以在2021年4月25日之前登記加入該案訴訟。
所謂本案,指的是2020年12月31日,廣州中院受理顧某某、劉某某等11名自然人就ST康美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一案提起的訴訟,請求法院發起普通代表人訴訟,涉及訴訟金額41.22萬元。
2021年2月10日,廣州中院決定適用普通代表人訴訟程序審理康美藥業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一案。裁定書送達后,雙方當事人均未在法定期間內申請復議。
在廣州中院權利登記亮相當天,投服中心發布接受康美藥業虛假陳述民事賠償案投資者委托的說明,將在材料齊備的適格投資者中按申請時間先后排序,接受前50名投資者委托。50名投資者應在投服中心指定期限內(以郵戳寄出時間為準)向投服中心寄送相關材料原件。
參與期限共7個工作日,2021年3月26日至2021年4月7日24:00前(3月27日開始計算)。投資者在中國投資者網(www.investor.org.cn)提交申請材料。
去年底,中證中小投資者服務中心有限責任公司黨委委員、副總經理黃勇表示,今年投服中心將選取典型重大、關注度高、示范性強的試點案件,適時提起特別代表人訴訟,推動投資者保護機構代表投資者提起證券民事賠償訴訟盡快落地,形成良好的市場示范和震懾效應。
今年3月12 日,證監會新聞發言人就康得新退市問題答記者問時指出,證監會積極支持康得新投資者通過單獨訴訟、共同訴訟、申請適用示范判決機制、普通代表人訴訟及特別代表人訴訟等司法途徑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投資者保護機構可以依法適時啟動證券糾紛特別代表人訴訟,并提供其他相應法律服務。
來源:周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