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晚間,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簡稱:同方股份,股票代碼:600100)對外發布公告稱,公司于當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北京監管局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關于對同方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
有關內容如下: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你公司2019年1月31日披露2018年度預虧公告,4月25日發布業績預告更正公告,4月26日發布2018年年度報告。
你公司在披露業績預虧公告時,未對商譽及無形資產減值、存貨跌價準備、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減值、長期股權投資損益確認進行充分的會計估計,導致預計數據與之后披露的更正公告、年度報告中的業績數據存在重大差異。你公司存在 2018 年度業績預告不準確、業績預告更正公告不及時情況。
上述情形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根據《管理辦法》第五十九條規定,現對你公司予以警示,將相關違規行為記入誠信檔案。提醒你公司應當加強信息披露管理工作,夯實財務核算基礎,保證信息披露的真實、準確、及時。
請你公司在收到此通知書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向我局提交書面整改報告。如果對本監督管理措施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中國證券監督管 理委員會提出行政復議申請,也可以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 6 個月內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 院提起訴訟。復議與訴訟期間,上述監督管理措施不停止執行。”
同方股份表示:公司對上述監督管理措施高度重視,將加強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相關人員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學習,進一步提升規范運作意識,提高對相關法律、法規的理解和執行力度,同時加強公司內部控制管理,切實提高公司的信息披露質量,嚴格按照相關要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保證信息披露的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公平,維護上市公司股東的合法權益,促進公司的健康、穩定和可持續發展。
覽富財經資料顯示,同方股份自設立以來,主要立足于信息技術和節能環保兩大主營業務領域,并逐步形成和打造了互聯網服務與終端、公共安全、云計算與大數據、節能環保四大板塊業務。
目前,同方股份主要產品包括了CNKI知識數據產品、安防安檢設備、軍用裝備、城市節能、工業節能、大數據及云計算軟硬件、照明等,還包括計算機、電視機、E人E本等商用和消費類電子設備等相關產品。
今年10月30日,同方股份披露2019年第三季度報告顯示,公司前三季度共實現營業收入143.61億元;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7.03億元,同比大幅增加。同方股份表示,今年以來,按照研發戰略、產業布局和長期發展規劃,公司圍繞核心業務領域,繼續開展了卓有成效的技術研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