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下午,金發科技發布公告稱,三個月前,與美國某公司簽下的9.75億美元KN95口罩訂單已經終止了。原因是,當時簽訂的采購訂單,期限三個月。目前,三個月履行期限屆滿,公司一直未收到買方按訂單要求應當支付的40%預付款。同時,金發科技多次聯系及書面致函買方,一直未收到對方關于訂單合同是否繼續履行或延期履行的有效回復。因此,金發科技認為,合同訂單實際已經終止。
看到這則消息,網上和朋友圈炸鍋了,我炒股十幾年,不是第一次聽到這種事情了,大家第一反應出奇的一致:套路。
假設一下,隨便一個利益相關方,在網上向該公司發出一個要約邀請,上市公司接受,雙方簽一個標準合同,拍張照片網上展示一下,這事就成了?股價就蹭蹭漲上去了?大股東們就能樂呵呵的減持啦?這也太兒戲了吧,這種行為至少是個不當得利。如果當事人故意設局,存心虛構訂單最后取消訂單,上市公司并沒有做出任何原材料備貨,組織人力物力,制定生產計劃等實際行動,基本就可以斷定是存心欺騙股民了,那就是犯罪!股價上漲期間大股東有沒有減持是可以查到的。
果不其然,8月10日凌晨,交易所監管函先來了!請看
金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9日收到上海證券交易所《關于金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特別重大合同終止事項的監管工作函》,根據相關要求,現將工作函全文公告如下:
“金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期,你公司于2020年5月18日公告與美國某公司簽訂價值9.75億美元的KN95口罩特別重大合同,預計產生的凈利潤總額占公司2019年度經審計凈利潤的50%以上。2020年8月9日,你公司提交披露公告稱,上述重大合同實際已終止。投資者和市場對此比較關注,根據本所《股票上市規則》第17.1條等規定,請你公司落實如下要求。
一、請公司核實并說明前期合同訂立的具體情況,包括商談、簽訂合同的過程及合同主要條款;
二、請公司核實并說明,是否于合同簽訂前進行了充分必要的盡職調查,是否對合同對方的信用情況和履約能力進行了有效核實,以及至今未披露交易對方的主要考慮和原因;
三、請公司補充披露合同對方不能履約的具體原因,公司知曉相關情況的時間,是否存在信息披露不及時的情況;
四、請公司說明對重大合同可靠性評估的內控制度是否嚴謹,并披露相關制度的執行情況和對本次重大合同的評估情況;
五、請公司就本次重大合同終止事項認真履行相應的信息披露義務,充分保障投資者的知情權,并做好與投資者的溝通工作;
六、請公司報送上述重大事項的內幕信息知情人名單,以供交易核查。
請你公司收到本工作函后及時披露。你公司和董事會應當本著對投資者負責的態度,落實上述監管要求,盡快核實有關事項,并于2020年8月13日之前回復函件,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那么接下法律方面的調查會不會跟進?假如上市公司存心做局欺騙股民,只要一個合理的回復函就可以應付過去嗎?讓我們先來看看股價有幾個跌停,有多少受損失的股民,有沒有人提起訴訟。
大家只要從現在開始關注好這件事情的始末和真相,最終的處理結果,就可以看清有關部門是否嚴格監管市場,真心保護投資人利益,法律是否會懲罰每一個行貪惡之念侵犯他人利益之徒。
評論 7
楓20481655 2020-08-10 12:05
只要他們高管沒減持就還好,如果惡意抬高股價減持,建議封查所有資產,包吃住套餐
阿娜爾罕他爹 2020-08-10 12:00
我就盼著跌停撿個便宜,尼瑪就差一分錢沒成交,少點抱怨,這只股票基本面還是非常不錯的
追趕的狗尾巴草 2020-08-10 11:49
這種企業就退市吧
駱昆侖旎 2020-08-10 11:26
發股票的比抄股票的ⅠQ高。
用戶5576069675151 2020-08-10 11:18
一般的股票這么玩一次基本就完蛋了,這家公司有可降解塑料的業務,所以搞不死它,中報出來市盈率應該不到10倍了,但是大股東袁老板明顯是戲精,今年從春節以后他一直在蹭熱點,至于口罩,其實發公告就可以判斷做假,比亞迪口罩事件在它之前,已經出問題了,它又不是傻子還去碰瓷,它之前也沒有做過口罩,去看看它的口罩機訂購數量就可以了
Haiyou 2020-08-10 10:57
國內企業尚不具備與外資交易的基本常識,鳳控管理不到位,應該要抓緊學習
時光1975 2020-08-10 10:19
明顯的欺詐!與當年杭蕭鋼構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