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控不控,必遭警示!
作者 | 余青
編輯 | 吳婷婷
來源 | 券業觀察
2019年7月科創板正式開市,除了給想上市的企業帶來一波政策紅利,也成了券商另一塊必爭之地。
頭部券商依靠其豐富的經驗和專業能力在科創板收獲頗豐。不過,因履職不到位而導致“翻車”的也不少,尤其是頭部券商。
此前,作為早期沖刺科創板的明星項目之一,安翰科技(武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安翰科技”)吸引了眾多關注,也引起眾多爭議。
最終因受困于專利訴訟案,安翰科技主動撤回了科創板上市申請。盡管半年多過去了,關于它沖刺科創板期間的故事仍然在更新。
近日,上交所發布〔2020〕11號《監管措施決定書》,做出對安翰科技科創板IPO項目保薦代表人傅承、沈韜予以監管警示的決定。公開信息顯示,公司的保薦券商為招商證券(600999.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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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薦人履職不到位被“打臉”
上交所近日公布的一份監管措施決定書顯示,作為安翰科技上市的保薦人,傅承、沈韜因盡職調查不充分、履職不到位等問題,被上交所下發警示函,予以監管警示。
公開信息顯示,安翰科技是科創板首批9家獲得受理的企業之一,原本已經過四輪詢問。
然而,由于在沖刺科創板關鍵時刻受困于專利訴訟,“還有待司法機關的進一步審理”,安翰科技最終選擇撤回上市申請。與此同時,其涉嫌欺詐發行的輿情始終未減,在當時甚至有愈演愈烈之勢。
時隔半年之后,關于安翰科技上市留下的余波未平。
上述監管決定書稱,上交所在對安翰科技項目實施保薦業務現場督導時發現,傅承、沈韜存在保薦職責履行不到位的情形,并要求二人“應當引以為戒,嚴格遵守法律法規、本所業務規則和保薦業務執業規范,認真履行保薦代表人職責;誠實守信、勤勉盡責,切實保證保薦項目的信息披露質量。”
在此前審核過程中,上交所曾對安翰科技與其第一大客戶是否存在其他利益安排、雙方簽訂合同的形式與主要內容及合同是否涉及特殊條款等進行了多輪問詢。保薦代表人卻對此回復稱,雙方之間“不存在其他利益安排”。
然而,經上交所現場督導查明,“招股說明書(申報稿)相關披露及相關問詢回復中作出的結論性意見,與實際情況存在差異。”。實際情況是發行人與第一大客戶之間存在采購合作安排。安翰科技和招商證券保薦代表人被“打臉”。
此外,安翰科技實際控制人之一吉朋松與公司第一大客戶的某高級管理人員存在大額資金往來等異常情況,而保代并未及時、充分發現問題。
2
多家頭部券商曾因科創板業務“翻車”
在企業發行審核過程中,發行人與重要客戶之間的相關利益安排、實際控制人與重要客戶之間的異常資金往來等情況,都是審核判斷過程中的重要因素,也是影響投資者投資決策的重要信息。
作為項目保薦人的傅承、沈韜在多輪審核問詢要求說明并核查的情況下,仍未充分關注,并保證保薦項目的信息披露質量。
值得注意的是,這次招商證券保薦人被警示不是第一起券商及員工因科創板業務被監管的事件。
去年7月,“投行貴族”中金公司(3908.HK)領到“首罰”。中金公司在保薦交控科技(688015.SH)科創板IPO申請過程中,未經上交所同意,擅自改動注冊申請文件,被證監會出具警示函。
隨后,投行業務比肩中信證券的中信建投(601066.SH)及其保薦人也因保薦的企業信息披露前后不一致且有實質性差異被證監會出具了警示函。
負責杭可科技(688006.SH)IPO項目的國信證券(002736.SZ)兩名保薦代表人和負責容百科技(688005.SH)的中信證券(600030.SH)兩名保薦代表人,同樣因保薦過程中存在信披違規被采取了監管談話的措施。
截至目前,中金公司、中信證券、中信建投、天風證券(601162.SH)、國泰君安(601211.SH)、招商證券等多家券商皆因科創板IPO項目領過“罰單”,而中信建投則一度成為被亮紅燈最多的券商。
3
道路千萬條,合規第一條
保薦機構應在發行人“講清楚”之后,盡最大努力“核清楚”。
注冊制下,表面上看企業發行條件放松了,證券發行審核過程中,審核機構只對注冊文件進行規范性審查。
然而,這對保薦代表人和保薦機構的要求卻是提高了。券商作為申請上市企業重要的“把關人”和“看門人”,要對信息披露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保代不光敬業,更要專業。
在注冊制改革的利好下,2019年證券公司投行業務實現收入482.65億元,同比增長30.46%。隨著創業板注冊制的推出,投行業務仍是2020年券商業績的一大看點。
從今年前5個月券商IPO承銷業務來看,中信建投拔得頭籌,年內入袋7.34億元;中金公司位居第二,收入5.98億元;光大證券收入4.02億元,位居第三名;國金證券列于第四位,前5月收入3.99億元;招商證券位居第五,年內收入2.7億元。
投行業務無疑是一塊大蛋糕,但券商在爭奪蛋糕的過程中一定要以合規執業為前提。此次招商證券兩位保代被監管,你怎么看?
